1.中石化下次的油价是涨还是降,能不能提前知道?

2.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是什么税

3.10月征期延长!申报日期截止至26日

4.什么是应税收入

5.江苏本月报税截止日期

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的缴纳义务人_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预算分配比例

就在近日,新一轮国内成品油调价窗口开启,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消息,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从十一月五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160元和150元。事实上,这一次调价后成品油价也将再创年内新低。这一次降价之后,一箱油也会便宜7元,可以说是力度还是相当大的。

从十一月五日24时开始进行的油价调整,具体为下调汽油160元/吨,柴油150元/升,折合升计算,就是下跌油价0.12元/升-0.15元/升的范围,也就是说,从今天起加满一箱50升的油箱将比前一天少花6元-7.5元。事实上,因为本轮油价调整期间,国际油价均价已经 低于地板价,因此在“地板价”的阻挡下,成品油并没有全额下跌,而是将低于每桶40美元未调金额将全部纳入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全额上缴中央国库。

据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监测,本轮成品油调价周期内,国际油价大幅下降。国内汽、柴油零售价格随之下调。具体为:

1,92号汽油每升下调0.12元,为5.46元;

2,95号汽油每升下调0.14元,为5.91元;

3,0号柴油每升下调0.13元,为5.04元。

值得一提的是,下一轮油价调整时间为11月19日,此外,最新油价已经出炉。我们知道,国内的油价与国家的油价是有很大的关系的,当国外的油价下跌的时候,国内的油价也会相应的下降。那么,除了国际油价会影响国内油价之外,还有哪些因素会影响国内油价?事实上,以下几个因素都会影响油价:

第一种因素是供求关系。一般来说,商品价格受供求关系的影响。如果供过于求,那么商品价格有可能下跌,而商品价格有可能上涨。如果主要的石油出口国能就市场需求达成一致,石油价格也会上涨。中国是最大的石油需求国,如果中国的石油需求总是很大,那么石油价格就会上涨。

第二种因素是美元。我们知道,大多数商品都是以美元计价的,石油也不例外。因此,石油价格受美元影响,如果美元升值,原油价格也会受到影响。

第三种功因素是替代品。事实上,原油价格也受到替代品的影响。然而,从目前的发展来看,原油替代品的产量仍然相对较低,不能发挥较大的替代作用。

对于这一轮的油价下跌,有市民表示:“挺好的,因为我天天在外面跑,省油费就会好很多,一般加满的话300多元,今天加300元它就满了,很开心啊。”“省钱多少都是省嘛,不管怎么样,油总是要加的,能省就省了。”

中石化下次的油价是涨还是降,能不能提前知道?

3月31日国内成品油调价窗口将再次开启。按照《石油价格管理办法》,本轮周期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原油均价低于40美元/桶的“地板价”,国内油价调整将暂停。

新一轮成品油调价窗口开启

按照2016年出台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国内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根据国际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根据国家发改委消息,新一轮成品油调价窗口将于今天(3月31日)24时开启。

国际油价跌破“地板价”国内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

据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监测,本轮成品油调价周期内(3月17日—3月30日),国际油价继续震荡下跌,伦敦布伦特、纽约WTI平均油价比上轮调价周期下降36.05%。根据2016年出台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国际油价平均水平已跌破“地板价”(每桶40美元的调控下限),按照机制,国内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整部分将按照《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全额上缴中央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2020年,国内成品油调价已呈现“三跌三搁浅”的格局。截至3月31日,今年共有6次调价窗口期,其中2月4日、2月18日、3月17日国内成品油价格下调。截至本次调价,汽油价格累计每吨下调1850元,柴油价格累计每吨下调1780元。按照《石油价格管理办法》,本轮周期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原油均价低于40美元/桶的“地板价”,国内油价今天将不调整。未调整部分将按照《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全额上缴中央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信息来源:新疆交通广播,央视财经新闻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是什么税

油价也不是随意定的,而是根据国际油价行情来确定的。

我国成品油调价机制最主要的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发改委于2008年11月25日前后拟定并获审批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案,主要内容是:1。将现行成品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的定价机制,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并适当缩小流通环节差价。最高零售价格,是以出厂价格为基础,加上流通环节差价来确定的。2。 将原允许企业根据指导价格上下浮动8%将为4%左右,折成额度取整确定。3。 中国现行的成品油定价调整机制是国家发改委根据新加坡、纽约和鹿特丹等三地以22个工作日为周期对国际油价进行评估,当三地成品油加权平均价格变动幅度超过4%时,即调整国内成品油的价格并向社会发布相关价格信息。

第二阶段:2013年3月26日,《关于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624号)》:1。缩短调价周期;将成品油计价和调价周期由现行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并取消上下4%的幅度限制。为节约社会成本,当汽油、柴油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2。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油种;3。完善价格调控程序。

第三阶段:2016年1月1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决定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机制,主要内容:1。设定成品油价格调控下限为每桶40美元,即当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40美元时,国内成品油价格不再下调;2。建立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3。放开液化石油气出厂价格;4。简化成品油调价操作方式。

总得来说,我国现行的成品油调价机制主要挂靠三个国际油种:布伦特、迪拜和米纳斯,用这三地原油现货价格的加权平均值:布伦特:迪拜:米纳斯=4:3:3。成品油的定价以原油成本定价为基准,再加上关税、消费税、增值税、运费、炼油厂的炼油成本和适当的利润空间等,共同形成国内成品油零售基准价。国家对成品油实行的是最高限价,即国家发改委规定最高的零售限价,各企业可以在最高限价之下自行定价。同时国家设置了调控的上下限。调控上限为每桶130美元,下限为每桶40美元,成品油的调价周期为十个工作日,即一般两周调整一次。但当汽、柴油的涨价或降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则零售价格暂不作调整。

虽然已经历次改革,但是现在成品油调价机制仍存在一定问题,比如成品油定价、调价并不能真实反映市场情况。目前成品油调价依据为国际原油变化率。虽然多数时间两者保持较强同步性,但前者受供需的影响更大,后者对国际经济、政治、金融形势等更为敏感。若后期能够将我国的成本加成方法发展成为市场定价法,则能细致的反映市场情况。

10月征期延长!申报日期截止至26日

非税收入不属于税。《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适用于除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石油特别收益金、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以外的划转非税项目,非税收入不属于税。主要包括: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场外核应急准备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水土保持补偿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排污权出让收入、人防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等。

什么是应税收入

国庆长结束,大家赶紧调整回工作状态,面对即将到来的季度申报!本月申报延迟整整十一天,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26日。除此之外,本月申报多了两个税务优惠,分别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住房租赁增值税、房产税优惠,具体内容有哪些呢?

10月1日-10月26日申报期

增值税、消费税、城市建设维护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车船税(代收代缴)、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环境保护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

10月1日-10月31日申报期

车船税(自行申报);环境保护税(按次自行申报);石油特别收益金(按月申报);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选报);三季度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申报;水土保持补偿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排污权出让收入(按次申报)。

十月纳税申报新政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规定:1、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就2021年度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对10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优惠的,可以在2022年办理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2、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由企业依据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支出,自行计算加计扣除金额,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享受税收优惠,并根据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费用情况(前三季度)填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与政策规定的其他资料一并留存备查。

二、《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4号)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上述简易计税方法并进行预缴的,减按1.5%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江苏本月报税截止日期

要想知道什么是应税收入,需要从以下方面了解

一、税收的基本要素

税收,是为了维持满足公共需要,向经济活动主体(包括个人、团体、企业等)所拥有的货币、实物或劳动力一定比例的征收。税要的要素中与题主的问题有关的的是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

征税对象,是指对什么征税;

计税依据,是指征税范围内征税对象的计税金额或数量

二、我国的税种(按征税对象分)

(一)货物和劳务税

货物和劳务税,是以货物和劳务流转额为征收对象的税种,一般在实现销售环节(特定条件视同销售)

——增值税、消费税、关税、车辆购置税、烟叶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共6个税种

(二)所得税

所得税,所得税是对纳税人法定所得课征的税收,符合公平、普遍原则。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共2个税种

(三)财产与行为税

财产税:是以纳税人拥有财产数量或财产价值为征税对象的税种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契税,共4个税种

行为税:是以纳税人某种特定行为为课税对象的税类

——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税、环境保护税、耕地占用税、船舶吨税,共6个税种

(四)非税费类

——教育附附加、社会保险费、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并没有归为税种,实质是税。

三、简要说明结论

应税收入是该类税种的计税依据里包含的应征收税金的收入(免税的也算,不征税的不算在内)

不同税种的不同征税对象不同,不同税种所要的税基不一样,涉及到以应税收入的主要包括:

增值税,应征增值税税收入(应税收入)广泛,包括的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所有的销售(含销售服务)的收入均是应税收入(除:与销售数不挂钩的补助、利息、开给费用实际负担方的代垫款项、银行存款利息、无偿给公益组织的支出等等,均不是应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应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也比较广泛,其他答主也说了,仅补充一下,除符合条件的事业收费补助,其他基本都是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比如,利息收入(与增值税不同,存款利息也是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赔偿款收入(也与增值税不同)、债务重组收入、购销、提供劳务、分红(是免税,不是不征税)等等

个人所得税,不同税目有不同的征税收入,常见的工资薪金,劳务收入均是,不再一一列举

消费税,是在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对高档消费品、污染环境等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如:卷烟,酒,高尔夫、高档小汽车等等,卷烟又是从价和从量双征的,从价的才是应税收入,而从量的是应税的数量了。

房产税,分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其中从租计征的是租赁的收入是房产税的应税收入

印花税,计税依据是按合同额,没有应税的收入一说,2022年7月1日起,印花税全部改为了比例税率,没有定额税率了。

其他的税种不再一一列举了。

五、对题主问题的疑问

不知道题主问的是哪种税,应税收入不同税种不同,虽然应税收入是计税的依据(解答了什么是应税收入,但不具体,而且说是计税依据又不准确),因此,需要具体说明是什么税种后再作具体的回答,每个税收的特点不同,有很大的区别。

报税的日期是在15号截止的。

一个合格的会计人员最重要的就是可以自己独立的做账报税,做账一般来说都是比较简单的,最重要的就是报税了,一个月的报税日期也不是固定不变的,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2021年11月江苏报税日期及截止日期吧,也为大家讲述一下2021年度的具体申报纳税的期限。

01日-15日:增值税、消费税、城市建设维护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车船税(代收代缴)、税、土地增值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

01日-30日:车船税(自行申报);环境保护税(按次自行申报)。石油特别收益金(按月申报);2020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选报);三季度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申报;水土保持补偿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排污权出让收入(按次申报)。

一、3月、7月、9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二、1月1日至3日放3天,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20日。

三、2月11日至17日放7天,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3日。

四、4月3日至5日放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20日。

五、5月1日至5日放5天,5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21日。

六、6月12日至14日放3天,6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18日。

七、8月15日为星期日,8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8月16日。

八、10月1日至7日放7天,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

各地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应当提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备案。

对于2021年11月江苏报税日期及截止日期的问题已经为大家解答了,报税的日期是在15号截止的,大家要做好报税的准备,错峰报税的同时也不要忘记了报税,还为大家讲述了2021年的全年具体纳税期限,大家也可以来详细的来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