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成品油报价_山东省成品油价格
1.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有哪些?
2.国际油价上涨利好哪些股票
3.青岛石化青岛石化检修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4.水利建设基金计税依据
5.山东省水利建设基金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6.进口许可证的申领须知
山东泰安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是1980-11-10在山东省泰安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泰安市迎胜路99号。
山东泰安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70900166402069T,企业法人申温泉,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山东泰安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普通货运;危险货物运输(2类、3类、5类1项、6类、8类);货物专用运输;大型货物运输。(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以下限所属分支机构凭相关许可证经营:客、货运站经营;废旧铅酸电池回收和运输;汽车维护修理;机动车驾驶员、从业岗位培训;成品油销售;公共浴室;住宿;商店;餐饮;食品销售;停车服务;广告经营;煤炭销售;打字复印;印刷报刊、图书、音像制品零售;药品、中药材销售;计量器具修理;烟草、酒水零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汽车出租;汽车租赁;文化;保险代理服务;物业管理;称重服务;物流服务;搬运装卸;客、货运代办代理;货运配载;信息咨询服务;仓储理货;汽车、汽车配件及用品、汽车蓄电池、摩托车蓄电池、篷布、五金、百货、服装、鞋帽、箱包、家用电器、装饰材料、计算机及设备、配件、办公耗材、文化体育用品、电子设备、监控器材、旅游纪念品销售;室内外装饰装修;铝合金构件制作;道路养护施工;公路设施维修;计算机软件开发及应用技术推广;代售景点门票、火车票、船票、飞机票;房屋租赁;机械加工;道路施救服务;汽车装饰及美容;商品车接送服务(不含商品车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含国营贸易管理货物进出口);劳务、汽车充电服务;汽车改装与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山东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83718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100-1000万 和 5000万以上 规模的企业中,共166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优秀。
山东泰安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投资35家公司,具有48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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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有哪些?
可以。《山东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以租赁方式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的,成品油承租方应持有租赁合同、《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文件申请办理经营资格变更。对符合条件的,市级审批部门颁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并标注“租赁经营”字样,证书有效期不得超过合同终止日期。租赁到期不再续租或解除租赁合同后,应由新的经营主体申请注销原承租方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提交《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经营资格注销申请表》,市级审批部门同时为出租方或新的承租方换发新《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国际油价上涨利好哪些股票
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有:
建设30座合计300万方原油库,12座合计25万方成品油库,以及配套产品汽车装车设施、公用设施和厂际管廊。
项目用的工艺、技术及设备,清洁生产水平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其中本项目所设计的仪表自动控制系统达到目前国内外同类型工程的先进水平,实现了集中控制、平稳操作、安全生产、强化管理,同时项目控制系统的网络接口平台,实现了管控一体化(CIMS),为今后提高管理水平。
降低能耗,实现”安、稳、长、满、优”的生产操作,提高经济效益,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打下良好和坚实的基础。
该项目作为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产业结构调整的典范,其建设将带动山东省 1.3亿吨地炼产业整合,对于推动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高炼化一体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成后可保障较大产能规模的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原油的供应稳定,以及成品油公路运输发运工作。
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用的技术:
裕龙炼化项目,西南化工用新技术,能从传统化石能源及富氢气体中最大化提取氢气,提高回收率,减少原料气消耗,降低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主要技术包括:双顺放罐交错冲洗专利技术;大型PSA吸附塔的分析设计;防冲刷零泄漏程控阀门;智能化控制系统及专家诊断系统等;高压PSA系统技术。
青岛石化青岛石化检修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通常国际油价上涨利好的是原油生产和销售的公司。
油价上涨收益股:
上海石化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石化”),英文名Sinopec Shanghai Petrochemical Company Limited。位于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占地面积9.4平方公里,是目前中国规模最大的炼油化工一体化、高度综合的现代化石油化工企业之一,是中国发展现代石油化工工业的重要基地。
中国石化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英文缩写Sinopec Group)是1998年7月国家在原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基础上重组成立的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集团,是国家独资设立的国有公司、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公司注册资本2316亿元,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总部设在北京。
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包括:实业投资及投资管理;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储运(含管道运输)、销售和综合利用;煤炭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石油炼制;成品油储存、运输、批发和零售;石油化工、天然气化工、煤化工及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新能源、地热等能源产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石油石化工程的勘探、设计、咨询、施工、安装;石油石化设备检修、维修;机电设备研发、制造与销售;电力、蒸汽、水务和工业气体的生产销售;技术、电子商务及信息、替代能源产品的研究、开发、应用、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有关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对外工程承包、招标购、劳务输出;国际化仓储与物流业务等。
中国石油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油”或“中石油”)是于1999年11月5日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重组过程中按照根据《公司法》和《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油气行业占主导地位的最大的油气生产和销售商,是国有企业,是中国销售收入最大的公司之一,也是世界最大的石油公司之一。
泰山石油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经山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批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于1993年12月15日在深圳证券挂牌上市。
公司前身山东石油公司大会堂发分公司,成立于1953年6月。1992年10月始进行股份制改组,1992年12月8日至93年1月8日发行内部职工股520万股,社会公众股4680万股。1993年3月8日,“山东泰山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成立。同年12月15日“鲁石化A”在深交所上市。 2000年6月,山东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将持有的国家股划转给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现有注册资本480,793,300。
准油股份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准油股份”),系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持续改制、主辅分离过程中,由整体改制分离的员工发起组建的企业。2001年6月,新疆准东石油技术有限公司在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注册成立,2003年12月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1月28日在深圳证券上市。
天新
新山子天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系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批准(新政函[1999]103号),由新山子天利实业总公司、新疆石油管理局、新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房地产有限公司、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大高新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于1999年4 月28日注册成立。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证监发行字[2000]161号) ,公司于2000年12月6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并于2000年12 月25日在上海证券挂牌交易。
水利建设基金计税依据
1、青岛石化的油怎么样2、1980年青岛化工二厂叫什么厂?3、青岛石化和青岛炼化区别4、青岛石化副总工工资青岛石化的油怎么样
青岛石化的油好。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青岛石化的油品质有保障,价格优惠,油的质量好。截至2021年底,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青岛炼化公司)原油综合配套加工能力1200万吨/年。
1980年青岛化工二厂叫什么厂?1980年青岛化工二厂叫做青岛石化二厂,是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总公司的一个子公司,位于山东省青岛市,是当时中国最大的石油化工企业之一。该厂于1980年正式投产,是当时中国石油化工行业的一个重要标志。青岛石化二厂的主要产品有:石油化工产品、精细化工产品、润滑油、润滑脂、柴油等。该厂的产品主要用于汽车、船舶、摩托车、农机、石油化工、冶金、建筑等行业。青岛石化二厂的发展为中国石油化工行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中国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青岛石化和青岛炼化区别区别是两家都是炼油企业青岛石化,青岛炼化规模大青岛石化,新企业青岛石化,青岛石化规模小青岛石化,老企业。青岛炼化公司是中国石化、山东省、青岛市共同出资设立青岛石化的特大型石油化工联合企业。
青岛石化副总工工资14450元。青岛石化即中国石化青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是以原油加工为主生产各类石油化工产品的国有大型企业,是全国1948家大型工业企业之一、山东省企业集团100强之一、青岛市十大企业集团之一。其中的普通员工的月平均工资为5000-8000元,副总工的工资为14450元。该公司的原油输油管线直接通往黄岛油港、油库,成品油输油管线直接通往石油公司油库,自备铁路专用线与胶济铁路相连,厂外公路与济青、青银高速公路相接。
山东省水利建设基金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1.水利建设基金的依据是上年度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对没有上年度收入的新成立企业按当期收入计征。
2.水利基金的解释权在省财政厅,如果有何疑问,可以咨询省财政厅。
《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来源:
(一)从地方收取的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中提取3%。应提取水利建设基金的地方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车辆通行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地管理费,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确定的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二)经财政部批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的水利建设基金。
(三)地方人民按规定从中央对地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足额安排资金,划入水利建设基金。
以山东省为例,根据《财政部关于民航发展基金等3项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72号)要求,经省同意,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山东省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即对本省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比例,由原按增值税、消费税实际缴纳额的1%调减为0。
进口许可证的申领须知
计税依据是《山东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
1、山东省下达了《山东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按照《办法》规定,山东省烟台市从7月1日起,取消原来的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取而代之的是,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按照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实际缴纳额的1%缴纳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2、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是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在缴纳完三税之后额外征收的。从2011年7月1日起按照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三税”实际缴纳额的1%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同时,暂停征收河道工程维护费。
3、地方水利建设基金还有四项资金来源,并已从今年1月1日开始筹集: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性基金(含专项收入,剔除教育收费、地方教育附加、教育费附加、水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收入中提取3%。
4、从中央对地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返还和转移支付资金中提取3%;有重点防洪任务和水严重短缺的城市,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中提取15%;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的农田水利建设基金,纳入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管理。
扩展资料
《山东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支纳入性基金预算管理,专款专用,年终余额结转下年度安排使用。
各级水利、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根据水利建设规划,编制年度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预算,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纳入性基金预算。财政部门根据批准的地方水利建设基金预算和基金实际征收入库情况拨付资金。其中,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要纳入固定资产投资。
各级水利、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根据年度地方水利建设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编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决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
第十六条 各级人民要加强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领导。各级财政、发展改革、水利、地税、人民银行、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共同做好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财政部门要加强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健全管理制度,积极组织收入,科学、合理安排支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专款专用。
第十八条 发展改革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水利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水利部门要加强对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的征管环境。
第二十条 地方税务部门要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将应代收的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及时足额征缴入库。
第二十一条 人民银行国库部门要加强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纳、缴库过程的管理,督促检查各经收处将所收资金及时、足额缴入国库,对延压、挪用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按政策规定及时处理。
第二十二条 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擅自减征、缓征、免征,以及侵占、截留、挪用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三条 各市人民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报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地方税务局备案。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解释。
人民网-烟台取消河道维护管理费 开征水利建设基金
百度百科-山东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
进口许可证申领须知(1996年9月16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
一、申领进口许可证应提交的一般文件和材料
(1)各类进出口企业在申领进口许可证时,应向发证机关提供的一般文件和材料:
进口许可证申请表。申请表(正本)需填写清楚并加盖申领单位公章。所写内容必须规范; 申领单位的公函或申领人的工作证;代办人员应出示委托单位的委托函; 非外贸单位(指没有外贸经营权的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申领进口许可证,需提供其主管部门(司、局级以上)证明; 第一次办理进口许可证的申领单位,应提供外经贸部或经其授权的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文件(正本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第一次申领进口许可证,应提供主管部门批准该企业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由发证机关存档备案。 (2)一般贸易项下进口,还应分别提交以下材料:
配额管理进口商品:机电产品,应提交国家机电产品进口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机电办)签发的《进口配额证明》;一般商品,应提交国家计委授权的配额管理部门签发的《一般商品进口配额证明》; 非配额管理进口商品:粮食、植物油、农药、酒和彩色感光材料,应提交《特定商品进口登记证明》;碳酸饮料,应提交国家经贸委签发的《进口证明》;军民通用化学品,应提交化工部的批件;易制毒化学品,应提交外经贸部的批件。
(3)外商投资企业申领进口许可证,还应分别提交以下文件和材料:
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投资、自用而进口实行配额管理的一般商品,应提交各地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的进口设备、物料清单;如进口实行许可证管理的特定登记商品,应提交各地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的进口设备、物料清单; 外商投资企业为生产内销产品而进口实行配额管理的一般商品,应提交各外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外商投资企业进口配额证明》;为生产内销产品进口特定登记商品,应提交各地外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外商投资企业特定商品进口登记证明》; 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投资、自用和生产内销产品进口成品油,应提交国家计委授权的进口配额管理部门签发的《一般商品进口配额证明》; 外商投资企业为生产内销产品而进口实行配额管理的机电产品,应提交国家机电办签发的《进口配额证明》。
(4)华侨、台港澳同胞捐赠项下商品申领进口许可证,还应分别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配额管理的一般商品进口,粮食、植物油、农药、酒和彩色感光材料进口,应提交《特定商品进口登记证明》; 院规定的实行限额管理的机电产品,应提交省、市侨办的批准文件。院未规定限额的属进口许可证管理的机电产品,应提交国家机电办签发的《进口配额证明》。
(5)其他贸易方式项下申领进口许可证,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其他贸易方式包括;补偿贸易、边境小额贸易、利用国外或国际金融组织、国际组织或间无偿援助、经贸往来赠送、我国驻外机构及劳务承包调回、来料加工或进料加工而进口生产用机电设备或因故转内销等; 配额管理的机电产品,应提出交国家机电办签发的《出口配额证明》; 配额管理一般商品,申领单位应提交国家计委授权的配额管理部门签发的 《一般商品进口配额证明》。粮食、植物油、农药、酒和彩色感光材料进口,应提交国家计委授权的进口登记部门签发《特定商品进口登记证明》。
(6)租赁贸易项下申领进口许可证,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7)配额管理的机电产品,应提交国家机电办签发的《进口配额证明》。非配额管理的机电产品,应提交行为归口管理部门的批件和租赁公司的对内对外租赁合同。
二、进口许可证申请表内容规范 凡申领进口许可证的单位,应按以下规范填写进口许可证申请表。
进口商:应填写经外经贸部批准或核定的进出口企业名称及编码。外商资企业进口也应填写公司名称及编码;非外贸单位进口,应填写“自购”,编码为“00000002”;如接受国外捐赠,此栏应填写“赠送”,编码为 “00000001”; 收货人:应填写配额指标单位,配额指标单位应与批准的配额证明一致; 进口许可证号:由发证机关编排; 进口许可证有效截止日期:一般为一年(另有规定者除外); 贸易方式:此栏的内容有: 一般贸易、易货贸易、补偿贸易、协定贸易、进料加工、来料加工、外商投资企业进口、国际租凭、国际进口、国际援助、国际招标、国际展销、国际拍卖、捐赠、赠送、边境贸易、许可贸易等; 外汇来源 此栏的内容有:银行购汇、外资、、赠送、索赔、无偿援助、劳务等。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租赁等填写“外资”;对外承包工程调回设备和驻外机构调回的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公用物品,应填写“劳务”; 报关口岸:应填写进口到货口岸; 出口国(地区):即外商的国别(地区); 原产地国:应填写商品进行实质性加工的国别、地区; 商品用途:可填写:自用、生产用、内销、维修、样品等; 商品名称和编码:应按外经贸部公布的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填写; 规格、型号:只能填写同一编码商品不同规格型号的4种,多于4种型应另行填写许可证申请表; 单位:单位指计量单位。 各商品使用的计量单位由外经贸部统一规定,不得任意变动。合同中使用的计量单位与规定计量单位的不一致时,应换算成统一计量单位。非限制进口商品,此栏以“套”为计量单位;
数量:应按外经贸部规定的计量单位填写,允许保留一位小数; 单价(币值):应填写成交时用的价格或估计价格并与计量单位一致。三、进-口许可证更改、展期、遗失的处理
各类进出口企业领取进口许可证后,因故需要对进口许可证更改、延期时,应按以下规定办理:
申领单位因故需要更改进口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进行、并填写进许可证更改申请表,按表中要求填写清楚,连同原许可证第一、二联交原发 证机关;
更改进口商、收货单位、商品名称、规格和数量等内容,须重新申领进口许可证;
进口许可证有效期需要延期,申领单位一般应在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并提供进 口合同。如确实签定了进口合同,发证机关可视情况给予延期,最长延期半年, 延期后不得再展期;如在有效期内未签定合同,不得再申请展期。
申领单位如丢失许可证,应及时向发证机关和该证的报关口岸海关挂失。由发证机关审查确属丢失后按规定办理。
四、申领单位的法律责任
申领单位不得伪造、变造、买卖进口许可证,对违反者,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海关法规追究刑事责任。
自动进口
行政事项名称 :自动进口许可证
行政事项类别 :行政监督
法律依据
一、《对外贸易法》第15条
二、《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第22条
三、《货物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 :
一、进口经营资格 进口商需具备进出口经营资格;实行国营贸易的须具备国营贸易资格;某些货物进口须符合有关商会、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要求;
二、进口货物用途或者最终用户符合法律法规特定规定;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条件。如商务部公告第62号《2006年原油、成品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分配依据和申请程序》。
申请材料
一、进出口经营资格证书、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以上证书、文件仅限年内初次申领者提交);
二、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表;
三、货物进口合同(正本复印件);
四、属于委托代理进口的,应提交委托代理进口协议(正本复印件);
五、对进口货物用途或者最终用户法律法规有特定规定的,应当提交进口货物用途或者最终用户符合国家规定的证明材料;
六、针对不同商品在《目录》中列明的应当提交的材料;
七、商务部规定的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八、进口经营者公函(介绍信)原件;
九、进口经营者领证人员的有效明;
十、如因异地申领等特殊情况,需要委托他人申领的,被委托人应提供进口经营者出具的委托公函(其中应注明委托理由和被委托人身份)原件和被委托人的有效明。
书面申请
进口经营者可以从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网站下载《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表》(可复印)等有关材料,按要求如实填写,与本办法规定的其他材料一并递交商务部行政事务服务中心。
网上申请
进口经营者在网上申请前应先申领用于企业身份认证的电子钥匙。申请时登录相关网站,进入相关申领系统,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表》等资料。在线查看《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表》状态,待复审通过后打印《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表》并加盖公章。持《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到商务部行政事务服务中心领取自动进口许可证。
监管程序
进口经营者可以通过书面或网上申请方式向商务部行政事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告知方式
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自动进口许可证》
承诺时限
最长不超过十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
收费性质为国家行政性收费。根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01号、财政部(94)财预字第37号文件《进出口许可证收费财务管理办法》规定,每份证书收费人民币20元整。收费性质为行政事业性收费
主办单位及办公电话
配额许可证事务局 行政监察部门外商投资企业自动进口许可证(山东山东省外经贸厅外资处) 一、办理事项:外商投资企业自动进口许可证
二、办理部门:山东省外经贸厅外资处
三、办理对象:外商投资企业
四、办理依据:《外经贸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外经贸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管理实施细则》、《外经贸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管理的若干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相关规定。
五、申报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表》(由所在地外经贸主管部门转报);
2、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验资报告(复印件),以及联合年检合格的证明文件;
3、所在地外经贸主管部门出具的生产能力说明;
4、企业进口合同;
5、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
6、涉及进口货物证明文件原件(涉及许可证管理货物时出具);
7、审批机关认为需要出具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六、申请程序:企业向所在地外经贸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外商投资企业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表》。
七、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备注:办理时限为材料齐备后厅内运转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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