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柴油价格_2023年柴油价格涨还是降
1.油价是涨还是下调
2.2023年柴油政策
今年的油价会上涨。截止2023年1月3日,国内成品油刚刚完成2023年的首次涨价。汽油、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250元和240元,折合成升价为上调0.19元/升至0.21元/升。不过即便是在上一轮调价后,除西藏和海南两省,国内92号汽油价格仍将保持在7元时代。价为119.49美元/桶。目前正处于原油传统消费旺季,国际原油供应担忧仍存,原油或再度走高,但短期冲破130美元的可能性较小。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国内油价和国际油价存在联动机制,但国内油价却并不会随着国际油价的波动而无限上涨。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曾介绍,当国际油价继续上涨,但不超过每桶130美元时,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正常调整。如高于每桶130美元(含)时,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2016版第六条规定,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油价是涨还是下调
本市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要求,按照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本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
自2023年1月3日24时起,每吨分别提高250元和240元;
89号汽油由每升7.10元调整为7.29元,提高0.19元;92号汽油由每升7.58元调整为7.78元,提高0.20元;95号汽油由每升8.07元调整为8.29元,提高0.22元;0号柴油由每升7.29元调整为7.50元,提高0.21元。各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本市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和运杂费确定。
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成品油价格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明显位置公布油品价格,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消费者可通过12345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3日
附件:北京市汽、柴油价格表
品名
最高批发价格
最高零售价格
配送制
元/吨
非配送制
元/吨
元/吨
元/升
89号汽油
9395
9298
9695
7.29
92号汽油
97
9874
10277
7.78
95号汽油
10558
10450
10858
8.29
0号柴油
8360
8273
8660
7.50
-10号柴油
8880
8788
9180
7.95
-20号柴油
9313
9216
9613
8.32
-35号柴油
9659
9559
9959
8.62
注:以吨为单位的保留到元;以升或公斤为单位的保留到分,分以下四舍五入。
2023年柴油政策
下跌。根据查询极目新闻信息显示,2023下一轮油价调整预测,将会在2023年11月21日24时,开启新一轮的国内油价窗口,价格预计每升下调0.05-0.10元。截止到2023年11月20日,它是下调了。自2023年10月10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85元、80元。从全国平均来看,92号汽油每升下调0.07元;95号汽油每升下调0.07元。按一般家用汽车油箱50L容量估测,加满一箱...3、有望下跌2022年9月6日,国内油价历经本年度第11次上涨7日,新一轮油价统计周期第1个工作日,原油变化率为跌幅470%,油价预测下跌200元吨国际油价7日大幅下跌超5%新一轮油价调整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24时。4、自从...汽油价格一直上涨的根本原因就在于税费增加导致,由于每次石油上涨的幅度都能够刚好达到一个上涨的临界值,但是下跌的时候却跌不到下调价格的点,所以最后石油汽油价格表现出来就是一直在上涨。之所以大家对汽油上涨的价格很敏感,...3.政治局势:目前,中东地区的政治局势可能会影响石油供应,如果这种情况出现,油价可能会上涨。总体来说,目前市场上不稳定性较高,油价波动也较大。但从多种因素联合考虑来看,下一轮油价调整有可能是下跌的。当然,这只是...跌。根据查询车主指南显示,国内油价将于2023年11月7日开启新一轮的调价窗口,媒体预测油价会下调,汽柴油价格预计每升下调0.05-0.10元。9月21日全国油价迎来调整,国内油价或将大幅下调。国内成品油油价新一轮调整窗口将在9月21日24时开启,这也是今年第18轮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今年成品油此前已经过17轮调价,呈现“十一涨六跌”的格局。有测算指出,本轮调整柴油和汽...上涨。根据查询闽南网显示,汽油的价格在上涨,2023年10月10日会开启新一轮的国内油价窗口,油价会上涨。油价指国际或国内成品油的价格,影响油价的因素有政治、经济、库存、气候、技术等。截止2023年9月18日,国内油价调整最新消息:国际油价显著上涨,布伦特原油价格和美国原油价格上涨至今年以来新高,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连涨四个月后上涨至94美元,美国原油期货价格突破90美元大关。国内柴油、汽油价格大幅上调约0.3...下次油价是跌。根据查询中国石油显示:受国际原油价格震荡变化影响,截至2023年10月17日第5个工作日,受国际原油价格震荡变化影响,预计国内汽油、柴油下调幅度为每吨190元,折合每升下调0.16元左右。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自2023年1月17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下同)每吨分别降低205元和195元。调整后,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见附表。相关价格联动及补贴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2022年10月13日,应急管理部等十部委发布公告(2022年第8号),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将“1674柴油[闭杯闪点≤60℃]”调整为“1674柴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也就是说从2023年1月1日起,柴油将不再按照其闪点是否小于60度来划分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而是统一将所有柴油一律纳入危险化学品范畴来进行管理。
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柴油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具备《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准行业标准的安全条件。
企业经营柴油应按《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履行“三同时”手续,并申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公司及其他原油加工企业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稳定供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各地相关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消费者可通过12315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七十五条 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规定行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还应当责令其对所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违反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使用的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第七十六条 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第七十七条 未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者未依法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生产的,分别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违反本条例规定,化工企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一)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对其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的标志,或者未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定期检查、检测的;
(二)进行可能危及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书面通知管道所属单位,或者未与管道所属单位共同制定应急预案、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管道所属单位未指派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管道安全保护指导的;
(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未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拴挂化学品安全标签的;
(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提供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相符,或者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粘贴、拴挂的化学品安全标签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不相符,或者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载明的内容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
(五)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不立即公告,或者不及时修订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
(六)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的;
(七)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材质以及包装的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不相适应的;
(八)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在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在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的;
(九)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未设专人负责管理,或者对储存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未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的;
(十)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的;
(十一)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未设置明显标志的;
(十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或者发现其生产、进口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内容变更手续的。
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港口经营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专用仓库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相应的技术防范设施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的,依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九条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销售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由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将未经检验合格的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及其配载的容器投入使用的,由海事管理机构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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